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或批准,依法组织仲裁庭,对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调解、裁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制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裁决书,对案卷材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做好集体合同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集体合同予以登记、编号、盖章,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认真接待来人来访,做好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协调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及时完成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埔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