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人社监询字〔2025〕第006-03号
曾伟建公民: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从广东创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广东德达陶瓷创意产业园A栋厂房工程项目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 2025年8月4日10时前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畹香大道196号)接受询问调查。
1、你承包的广东德达陶瓷创意产业园A栋厂房工程项目的合同书;
2、你承包广东德达陶瓷创意产业园A栋厂房工程项目的工人花名册、工人考勤记录(表)、工人工资发放签收表等台账;
3、你与广东创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材料、与广东集一信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材料;
4、广东创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给你的工程款支付凭证;
5、你在该项目中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支付凭证;
6、你本人的身份证;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监察员 联系电话:0753-5551731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