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府办转来《关于印发梅州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20〕12号)的要求,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照督查事项进行自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现将我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局机关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各股室、各司法所责任人各司其职,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并由副职领导中排名第一位的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坚持每季度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班子领导定期带队到各股室、各司法所进行安全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规范建章立制,严格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对安全用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等重点安全部位的管理,管理工作做到环节到人、责任到位。认真落实区域责任人和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对用电线路和设备经常巡查及时排除故障,杜绝私搭乱接电线、开关、插座行为,强化用电安全,强化电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能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教育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全员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
2.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到“消防提示标志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