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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007217683J/2025-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3-31
名称: 关于组建大埔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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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大埔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广东省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志愿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广东法律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大埔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服务内容

  (一)开展法律宣传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敬老月”“法援护苗”“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二)开展法律咨询

  围绕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常见法律问题,做好法律服务窗口的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办理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

  二、招募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心公益,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与所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4.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公职律师。

  (二)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大埔县湖寮镇文化路175号大埔县司法局三楼法律援助处,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需本人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两份;

  2.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律师执业证或者律师工作证、实习律师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三、志愿服务报酬与时长登记

  (一)志愿服务报酬

  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原则上由法律援助志愿者自愿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志愿服务案件,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领取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

  (二)志愿时长登记

  参加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律咨询等,定期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志愿服务信息录入省律师协会公益服务系统,法学专业大学生根据实际时长录入公益服务时。

  四、权利与义务

  (一)法律援助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技能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2.获得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内容的必要信息;

  3.提供服务后按规定领取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具体金额参照《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相关规定;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协议或承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2.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志愿服务中掌握的案件情况;

  3.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应当提前告知;

  4.不得以法律援助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接受其他利益;

  5.因执业证迁出梅州市行政区域或不在梅州市行政区域执业的,其法律援助志愿者资格自动终止;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募人员为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

  2.本次招募服务期至少一年,服务期满表现优秀者,可以延长服务时间。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将取消其志愿者身份。


  附件:1.大埔县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x

             2.大埔县司法局招募法律援助法学大学生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x

              



大埔县司法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