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审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
(三)《广东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大埔县审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厅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大埔县审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s://www.dabu.gov.cn/mzdpsjj/gkmlpt/index)、电话(0753-5538213)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