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0月24日,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三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三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巡察反馈,持之以恒做好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了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等,讨论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大埔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第三组反馈的2个方面7个问题,形成《中共大埔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全局上下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县水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对巡察整改重要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有效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牵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具体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加速整改,对需持续改进的问题完善机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
(四)健全完善制度,夯实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县水务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第一议题制度等1项规章制度,制定业务整改工作方案1项,完善工作计划1项,制定整改措施33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局党组专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反思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对账销号,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不够有力
1. 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截至5月8日,已召开5场党组会议、4场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场干部职工大会能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为进一步全面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我局于5月23日制定了《中共大埔县水务局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二是安排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学习资料收集,及时印发,并将相关资料发至各股室各部门,进行线上线下学习。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水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水务工作融入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转化为推动水务工作的具体实践。
2.对“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进展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4月10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大埔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梅州市县级专项巡察反馈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进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方案》。
二是4月21日,召开了大埔县农村供水涉及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推进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再次进行强调并就整改工作作了部署。
三是4月27日,发出《关于开展省委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省审计厅审计和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片督导的通知》,并到各镇(场)督促、指导。
四是自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第二批)开工以来,我局通过发出两次督促工作函、三次现场督导及多次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各镇工程进度进行督促。
五是于5月24日发出《关于请求尽快拨付2022年度涉农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函》至财政局,请求尽快拨付工程款,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3. 对“组织竣工验收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富溪水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湖寮镇岭下段治理工程于2022年12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验收计划,做好组织工程档案和验收资料整理等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切实加强对治理项目建设的监管、协调与指导,加密指导频次,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单位验收进展情况;
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解决资金拨付和审核中存在问题,涉及重大的问题,及时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五是举一反三对全局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清查,并拟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竣工验收工作。
4.对“水土保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我县崩岗水土流失严重、活动型崩岗处数多的特点,我局按照大埔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积极谋划治理工程项目,争取更多相关项目入库和上级资金支持,并于2023年抓住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机遇,向上级申请获得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开展大埔县红色交通线沿线崩岗治理工程。
二是红色交通线沿线崩岗治理工程已于2023年5月11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于2023年6月8日开工建设。
三是我局制定了完成工作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人力物力,多点同步施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2月底主体工程完工。
四是定期对崩岗进行巡查,将巡查发现的崩岗列入工作计划,并积极争取涉农、中央资金等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崩岗治理项目,形成崩岗治理项目的长效机制。
第二方面问题:履行资金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
5.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排查项目资金是否合规,提供相关规定依据,申请佐证材料、撰写书面情况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是2023年5月8日发《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大埔县财政局、大埔县审计局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意见。2023年5月10日大埔县财政局回复无意见,2023年5月11日县审计局回复无不同意见。
三是举一反三,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要求设计单位,细化设计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充分论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巡察反馈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水利项目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促进资金有效运行。
6.对“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排查项目资金是否超范围,提供相关规定依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撰写书面情况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是2023年5月8日发《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大埔县财政局、大埔县审计局对“超范围列支工作经费”的意见。2023年5月10日大埔县财政局回复无意见、2023年5月11日县审计局回复无不同意见。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巡察反馈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加强业务股室及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资金管理使用开支范围。
四是举一反三,在下一步的项目建设中,涉及建设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本级人员经费充足的情况下,优先在本级人员经费中列支。
7.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对该项目合同进行全面核查。
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业务股室负责人在党组扩大会中进行检讨发言。
三是5月15日,县水务局就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向县审计局发《征求意见函》咨询意见,县审计局于5月16日反馈无意见。
四是我局专程请教审计组,请审计专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经全面核查,未发现超额付款的问题。
五是在不改变原有合同内容的情况下,要求中标公司附上修改后的合同明细表格,并附上情况说明。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巡察反馈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加强业务股室及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促进资金有效运行。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漏补缺,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始终扛牢整改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本领,持续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上下功夫,深化认识抓整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举措抓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加强成果运用、促进成果转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持续落实整改措施。以对党忠诚担当的负责态度,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巡察整改推向深入,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与推动水务重点工作融为一体,针对河长制工作、中小河流治理、河道采砂监管和全域自然村通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以建设和谐水务、民生水务、生态水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水、科技兴水,进一步提升水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各项水利惠民项目有效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完善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在水务领域营造优良的党风政风作风,不断推动大埔水务事业发展进步,为推动大埔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5524635;邮政地址:大埔县文明路138号;电子邮箱:dbsw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