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镇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桃源”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县和镇的统一部署,桃源镇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致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镇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桃源”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县和镇的统一部署,桃源镇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更好维护桃源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电话:0753-5899233):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中共桃源镇委员会
桃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