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吴莲香
办公地点: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47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4299
办公室电话:0753-5556530
传真:0753-5556530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旅 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大埔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 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旅游、 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十一)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 织开展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对外以及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的宣传推广。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三)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各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协同管理体育市场;指导、监督和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训练计划,统筹规划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负责组织各竞赛项目的训练比赛,组织协调本县运动 队备战和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审核本县承办的国际及全国、全省、全市体育比赛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县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县体育运动学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统筹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指导反兴奋剂工作,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
(十五)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客家文化(大埔)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遗址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八)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十)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企业服务、旅游安全监管 旅游投诉及民生热线咨询等工作。负责旅游规划设计、旅游客源市场开拓、旅游宣传推介、旅游资源调查、旅游信息、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 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做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 许可事项的下放、委托工作,加强对涉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 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 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