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MB2D2530XM/2023-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0-26
名称: 哪些人员可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哪些人员可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2024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财政补贴每人每年640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

可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1、纳入本地民政部门管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纳入本地乡村振兴部门管理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

3、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优抚对象等享受当地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人员。


关于特殊人群中途参保

对中途认定且未参保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办法,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温馨提示

1、医疗救助对象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医保的,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2、符合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由身份认定部门向医保部门提供人员身份信息,无需自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