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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MB2D2530XM/2024-00050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04
名称: 2025年起,梅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再提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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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梅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再提高!

发布日期:2024-12-06  浏览次数:-

       为健全我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府办〔2022〕13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

       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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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数据,我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4247元。经计算,2025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851.36元提高到1885元(94247×2%),额度提高了33.64元。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限额为基金实际支付额,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设定季度限额,年(季)度支付限额实行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待遇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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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待遇需要提前办理选点(可选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手续,在选点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方可纳入报销。具体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选点流程可点击链接获悉:

https://mp.weixin.qq.com/s/q3jZNUMAtwE5elxbvbY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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