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埔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9〕99号)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9〕343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范围
我县范围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各企业要对照排查重点迅速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并将检查总结和在建工程检查表于2019年6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我局建管股。
(二)第二阶段:县住建局全面检查阶段(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排查和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防范:深基坑坍塌、高处坠落及火灾事故。
(三)第三阶段:整改复查阶段(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各施工企业按照我局发出的《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迎接市住建局督查的准备。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依法依规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并实行以下工作机制:
(一)实行安全生产排名末位约谈制
我局将对受检工地的质量安全扣分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最后的两个施工企业,我局主要负责人将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签署《限期整改承诺书》。经约谈后,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将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形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暂停企业使用“诚信档案”。
(二)实行上级督查结果末位淘汰制
在接受市住建局的督查中,我局将推荐排名最后的施工企业接受检查。如检查结果仍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被市住建局作不良行为通报的,我局将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停业整顿,或提请省住建厅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大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