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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20072177636/2024-00269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8-02
名称: 肖玉红继承声明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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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玉红继承声明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2  浏览次数:-

肖玉红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肖玉红、张秀梅、张秀珍、张尚有、张永和、张妙丹、张永财。

  被继承人:张永保。

  申请人肖玉红、张秀梅、张秀珍、张尚有、张永和、张妙丹、张永财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永保的不动产权于 2024年 08月 2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 张永保于2012年12月1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602房。证号:粤房地证字第1927145号。埔府国用(1998)字第00140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肖玉红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