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秀莲)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9986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索引号: | 114414220072177636/2025-0030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
名称: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秀莲)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05 | |
主题词: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秀莲)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53-555998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张树贤 |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大埔县湖寮镇城北路世纪佳园A801房 | 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04705号,埔府国用(2010)第43913号 | 李秀莲 |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梅州市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53-555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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