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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20〕36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0-11-16 17:14: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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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9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等方面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5号)精神和《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名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函〔2015〕29号)附件2《广东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19年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加快提升基层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辖区中医药卫生资源,健全中医药基层卫生服务模式,着力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建设相一致、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中医药政策保障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县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的基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

  2.每年在安排卫生事业经费时向中医药经费投入比例倾斜,在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药物政策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合理制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3.建立引进、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探索与高校合作定向培养中医药人才模式。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1.加大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扶持力度,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县中医医院要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健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高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规范增设中医药科室。

  2.全县14个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医馆、中药房,配备相应诊疗设备,推进中医馆服务能力再提升,力争将全县50%左右的中医馆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232间公建民营村卫生站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

  3.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行为,鼓励社会办中医,支持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1.注重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积极引进中医专业人才,充实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90%以上的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本机构中医类别医师比例≥20%;75%以上的村卫生站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2.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和名师带徒工作,积极选派骨干参加省市中医药传承项目培训。县中医医院采取接收进修、巡回医疗、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培训。

  (四)提高中医药服务效果

  1.继续开展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用技术。在县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组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建立长效的县——镇——村三级业务指导机制。每个镇卫生院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并且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站至少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2.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医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 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3.加快推进“大埔县中医健康养生产业园”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专科优势带动作用,结合生态养生、中医康养,壮大医疗卫生服务产业,力争将此健康养生产业园打造并形成地域特色明显的集康复医疗、养生保健为一体的康复养生健康服务聚集地,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健康服务养生养老需求。

  (五)发挥中医药服务作用

  1.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上一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中医医院牵头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及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健康教育中有5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配置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畅通双向转诊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积极引导康复期患者转至常住地所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中医药康复治疗,家庭医生积极引导签约对象选择中医药服务。

  (六)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选取人流聚集的公园、广场、长廊等公共区域,合理规划打造中医药文化阵地,重点围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经典用药事迹、中医药服务等内容展开宣传。

  2.群众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21年5月)

  1.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举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启动仪式,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县级各相关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组织培训,统一标准。县卫健局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开展创建工作培训,并统一工作标准;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培训,使全体医务人员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和标准,落实专人开展创建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2年5月)

  各相关单位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完成各项建设内容,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评审标准。

  1.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或推动本部门职责分工内的中医药相关工作落实,形成会议或工作记录,分管领导动态关注并熟悉最新的中医药相关政策。

  2.根据基层中医药人员现状及需求,通过基层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或专业学历教育、进修培训、名中医带徒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方式,分期分批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提升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

  3.县中医医院进一步完善重点专科管理体系,致力打造“骨伤科”“康复科”“脑病科”和“治未病科”等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规范增设中医药科室。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抓好中医科、中药房及中医综合诊疗服务区的标准化建设。

  4.通过招录、继续教育、上送进修等方式为镇卫生院吸收或培养中医药人才,充实镇卫生院中医药人才队伍,确保14间镇卫生院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同时,鼓励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确有专长资格考试,并积极引导获取执业资质的人员到村卫生站驻点执业,县中医医院组织村卫生站医生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确保村卫生站至少能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通过送医送药上门、义诊活动、多媒体、宣传资料等渠道向社会、群众大力宣传中医药有关政策,普及中医药知识。

  6.县卫健局统筹做好各医疗单位中医药人员登记统计工作,每季度收集统计基层医疗单位中药及中成药服务量、适宜技术服务量、中医诊疗人次、中医药业务收入等指标,并进行半年和年度汇总。

  7.县卫健局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年中和年度考核督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按时落实整改,同时通报考核督查情况。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2年6月)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标准,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并按照迎检所需材料清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单位任务范围内的佐证材料。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完善,并邀请市卫健局相关专家前来初审,针对专家指出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待完成整改后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审核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各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县府办、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中医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中医医院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府办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县委编办要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

  县委宣传部要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中医药方面的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助力推进创建工作;

  县卫健局要牵头组织实施并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普及中医药知识和中医养生保健的培训,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县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

  县财政局要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经费,同时做好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

  县人社局要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聘任、岗位设置及中医药中、高级职称人才引进工作,制定并落实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基层的有关政策,建立“引得进、下得去、留得住、转得动”的长效机制;

  县住建局要按照工作部署做好创建工作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工作部署合理规划,保障创建工作用地需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监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品质量和管理,加强药品市场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

  县科工商务局要支持“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建立智能化医疗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智慧中医医疗,加强南药加工炮制工艺研究,积极与国内外中医药科技开展合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县林业局要加强南药规范采收保护,动态监测、评估现有野生南药资源,指导、监督中药材种植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拟订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医药产业发展,负责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的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

  县医保局要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时注重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对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等进行研究,把中医药服务项目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县教育局要在校园积极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进校园等健康教育活动,与人社部门探索与高校定向培养中医药基层人才长效机制;

  县民政局要鼓励民政养老机构选择适宜中医康复技术、中医特殊康复服务,探索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要依托公共区域现有设施,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推出融合健康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大力发展以中医药特色为主的医疗、生态、养生等中医药旅游品牌,鼓励旅游服务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拓展中医药旅游产业链;

  各镇(场)要配合各部门推进创建工作,督促辖区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抓好落实,并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中医药宣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晓率。

  (三)强化督查,取得实效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承担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创建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法进行定期督查,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部门,要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成功。

  附件: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附件

  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熊锋松(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红梅(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饶凌云(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凯涛(县府办)

  李志坚(县委编办)

  蔡  忠(县委宣传部)

  张回里(县财政局)

  刘南泉(县发改局)

  何赞营(县人社局)

  罗海涛(县住建局)

  刘汉华(县自然资源局)

  刘锦坤(县市场监管局)

  陈培先(县科工商务局)

  黄庆清(县农业农村局)

  黄伟强(县医保局)

  汪德欢(县教育局)

  刘剑涛(县民政局)

  何晋江(县文广旅体局)

  李益辉(县卫生健康局)

  朱益山(湖寮镇政府)

  江维杰(百侯镇政府)

  罗长江(枫朗镇政府)

  曾春生(大东镇政府)

  张潘琪(高陂镇政府)

  何源选(桃源镇政府)

  黄小玲(光德镇政府)

  邓增城(大麻镇政府)

  戴庆生(三河镇政府)

  谢宏坤(银江镇政府)

  黄  冬(洲瑞镇政府)

  郭华昌(茶阳镇政府)

  余茂滨(西河镇政府)

  丘佳纳(青溪镇政府)

  赖万城(丰溪林场)

  黄晓斌(县中医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由李益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邓海俊、黄晓斌同志兼任,负责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作出调整的,由继任人接替,并由继任者所在单位书面函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大埔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