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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庆进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1-27 08:48: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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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庆进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饶健英、饶迈进、饶庆进、饶跃进、饶小平、温武新、温武东。

  被继承人:张超勉、饶海兴、饶小英。

  申请人饶健英、饶迈进、饶庆进、饶跃进、饶小平、温武新、温武东因继承被继承人张超勉、饶海兴、饶小英的不动产权于 2020 年 11月 27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张超勉 于2007 年02月 05 日死亡。

  被继承人 饶海兴 于 1995 年06月 10 日死亡。

  被继承人 饶小英 于 2016 年09月 03 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仙基桥路19号。证号:粤房字第1055683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100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饶庆进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11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