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泗芬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余泗芬、刘茂修、刘钰修。
被继承人: 刘聿森。
申请人 余泗芬、刘茂修、刘钰修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聿森 的不动产权于 2020年 11月 27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刘聿森 于 2020年 11月 2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大麻镇牛岗坪开发区401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3241508号,埔府国用(2006)第2915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余泗芬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