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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妙成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11 15:59: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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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妙成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杨妙成、罗思明、黄学然。

  被继承人: 罗霜梅、杨颖。

  申请人 杨妙成、罗思明、黄学然 因继承被继承人 罗霜梅、杨颖 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12月11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罗霜梅 于 2010年 7月 5日死亡。

  被继承人 杨颖 于 2018年 10月 30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401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1501465号、埔府国用(2005)第002581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杨妙成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