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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健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12 16:3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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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健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张卓健、张另祥。

  被继承人: 卓赛珍。

  申请人张卓健、张另祥因继承被继承人卓赛珍的不动产权于2021年1月12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卓赛珍于2002年4月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119号703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1198177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1227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张卓健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 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