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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兰、罗良粤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15 15:1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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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兰、罗良粤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李月兰、罗良粤、罗良友、罗珊珊

  被继承人:罗励贤

  申请人李月兰、罗良粤、罗良友、罗珊珊因继承被继承人罗励贤的不动产权于2021年1月13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罗励贤于2019年12月11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中心楼402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4511799号、埔府国用(2008)第3302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李月兰、罗良粤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