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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耀明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15 15:1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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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耀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温耀明、温潭、罗鸿九、郭足英

  被继承人:罗淑娜

  申请人温耀明、温潭、罗鸿九、郭足英因继承被继承人罗淑娜的不动产权于 2021年 1月14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罗淑娜于2009 年6月17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明珠大厦紫薇阁701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3237280号、埔府国用(2006)第2893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温耀明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