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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2-08 17:02: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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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意见征询说明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三旧”改造工作,科学引导城区开发建设,按照《梅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闲置土地处置涉及置换土地控规调整审查报批流程》相关规定,现将改造单元规划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附件:图1.jpg

             图2.jpg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9日

  [规划内容]:

  规划单元范围:

  拟改造项目所在的改造单元编码为HL14,地块编码为A21,用地性质为R2居住用地。

  改造实施范围:

  东至人民路三巷,南至人民路,西至人民路六巷,北至西环路,总用地面积为13368.28平方米。

  改造目标及模式:

  ①改造目标:

  以“三旧”改造政策为契机,将本次单元规划打造成大埔县城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高端宜居地块;

  ②改造模式:

  拟改造项目地块为旧城镇的拆除重建模式;

  改造方向:

  根据《大埔县“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25年)》的要求,改造地块拟改造为城镇住宅用地。

  用地功能布局:

  本次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3368.28平方米,范围内二类居住用地10762平方米,服务设施用地1560平方米。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单元幼儿园、小学和中小的服务半径分别为300米、500米和1000米,更新单元范围内不需要另配置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周边医疗设施能够满足本次更新单元的需求。

  规划控制指标:

  本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涉及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的区域,因此规划控制指标、配套应与通过审批的专项规划和控规为依据,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内容,落实上位规划对本单元的开发强度指引,改造地块各用地指标如下:

  ①建筑密度:不大于48%;②容积率:不大于6.8; ③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④绿地率:不小于20%。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调整内容,不涉及调整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4299。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3-5556611;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

  邮箱地址:dbghsjs@126.com

  注意:所有反馈意见须注明“《人民路“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方案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

  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

  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查询网址:https://www.dabu.gov.cn/mzdpzrj/gkmlpt/index(大埔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