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利平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罗利平、罗志坚、刘秋香、罗瑞娜、罗瑞娣、罗兴
被继承人: 罗伟贤、张月党、罗格拉
申请人罗利平、罗志坚、刘秋香、罗瑞娜、罗瑞娣、罗兴因继承被继承人罗伟贤、张月党、罗格拉的不动产权于2021年2月8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罗伟贤于 2002年 8月 2日死亡。
被继承人张月党于 2005年 5月 14日死亡。
被继承人罗格拉于 2019年 2月 23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东路89号501房,证号: 粤房字第1082221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24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罗利平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 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