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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协庆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17 11:3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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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饶协庆、饶协平、饶丽霞。

  被继承人:饶祚鑫、徐惠兴。

  申请人饶协庆、饶协平、饶丽霞因继承被继承人饶祚鑫、徐惠兴的不动产权于 2021年 11月 15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徐惠兴 于 2013年12月 25日死亡。

  被继承人 饶祚鑫 于 2020年11月 27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建设路15、16号,证号: 粤房字第1228467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149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饶协庆、饶协平、饶丽霞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