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余顺英、余彩平、余荷花、余曙平、余小丽、谢爱华 。
被继承人: 余兵昌、余桂英。
申请人: 余顺英、余彩平、余荷花、余曙平、余小丽、谢爱华 因继承被继承人: 余兵昌、余桂英 的不动产权于 2021 年 11月 1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余兵昌 于 2012 年2月 25日死亡。
被继承人: 余桂英 于 2021 年10月 1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群丰村富岗小组, 证号: 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0672、埔府集用(2011)第1388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余顺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