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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顺英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19 09:54: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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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余顺英、余彩平、余荷花、余曙平、余小丽、谢爱华 。

  被继承人:  余兵昌、余桂英。

  申请人: 余顺英、余彩平、余荷花、余曙平、余小丽、谢爱华  因继承被继承人: 余兵昌、余桂英  的不动产权于  2021 年 11月 17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余兵昌  于  2012 年2月 25日死亡。

  被继承人: 余桂英  于  2021 年10月 15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群丰村富岗小组, 证号: 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10672、埔府集用(2011)第1388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余顺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