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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勤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24 15:33: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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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黄克良、黄克勤、黄利伟。

  被继承人: 黄惠英、黄占领

  申请人黄克勤、黄克良、黄利伟 因继承被继承人 黄惠英、黄占领的不动产权于 2021  年 11月 24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惠英 于 2020 年 4月 8日死亡。

  被继承人黄占领于 2017 年 11月 27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黎加坪新黎路401房。房产证证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11798号,粤房地证字第089100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黄克勤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