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对大埔县湖寮镇古城村建红村民小组“三旧”改造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埔县湖寮镇古城村建红村民小组“三旧”改造项目
2.实施主体:广东省正义实业有限公司
3.改造范围:7873.09平方米
4.项目概况:湖寮镇古城村建红村民小组“三旧”改造范围内的总用地面积为7873.09平方米,涉及村民63户。其中本次“三旧”改造地块的具体改造范围为东至古城村道路,西至大埔电信大厦围墙,南至李凤梅房前巷道,北至绳斯堂的部分用地。项目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以合作改造模式实施“三旧”改造。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建设的消息来源;
2.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3.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利弊;
4.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5.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造成的影响;
6.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
7.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持有的态度;
8.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六、主管单位、实施主体及报告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
联 系 人:罗友尊 联系电话:0753-5556611
实施主体:广东省正义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埔县湖寮镇青梅路3号第一层房3号店
联 系 人:何振强 联系电话:18998707668
风险评估单位:广东水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路1号(原华侨城别墅08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13690864045
电子邮箱:215379800@qq.com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