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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远平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13 09:0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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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黄仁章、邹枚花、黄州慧、黄广慧、黄鲜丽、廖远平、黄高明。

  被继承人:黄远东。

  申请人黄仁章、邹枚花、黄州慧、黄广慧、黄鲜丽、廖远平、黄高明。因继承被继承人黄远东的不动产权于2022 年 1月13 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黄远东于2020 年12月 28 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新中路1号201房。证号:粤(2018)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288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廖远平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