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玲继承声明公示二
申请人:李爱玲、邱云燕。
被继承人:邱创兴
申请人李爱玲、邱云燕因继承被继承人黎玉珍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5月19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邱创兴于2021年10月21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沿江二路20号
证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4309917号、埔府国用(1991)0003400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李爱玲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