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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妙福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13 15:18: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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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妙福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陈妙福,何赞忠,何翠英,何赞朋。

被继承人:何克利。

    申请人陈妙福,何赞忠,何翠英,何赞朋因继承被继承人何克利的不动产权于2022年06月13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何克利于2016年3月14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环二路16号202房

        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512321号,埔府国用(2007)第30393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陈妙福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