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温荣华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7 10:01: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温荣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温荣华、吴建兴。

被继承人:吴伟强 

    申请人温荣华、吴建兴因继承被继承人吴伟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01月16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吴伟强于2022年02月14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高陂镇新兴路27号203房

    证号:粤房字第0883749号,埔府国用(93)第000606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温荣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