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安辉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谢安辉,谢安保,谢安娜,谢有俊,谢欢欢。
被继承人:谢如修
申请人谢安辉,谢安保,谢安娜,谢有俊,谢欢欢因继承被继承人谢如修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3月23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谢如修于2009年10月19日死亡
被继承人谢安粦于1995年5月19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四巷二号201房
证号:粤房字第1082147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929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谢安辉,谢安保,谢安娜,谢有俊,谢欢欢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