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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大埔县环保局  时间:2020-02-12 16:46: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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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和电子导热、光学材料生产项目》、《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大埔县富华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78号,邮编:514299

联系部门:综合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3-55202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建设规模(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和电子导热、光学材料生产项目

梅州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

大埔县湖寮镇山子下村大沙坝(县城工业小区)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厂房及配电房,西侧由南至北为综合楼、集中绿化及篮球场、2#厂房、3#厂房。一期、二期建筑面积为17949.6平方米,年产薄热管3120支、超薄VC3120支。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需建立隔油池和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工地的冲洗、降尘;运营期的纯水制备尾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达标排入大埔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大埔县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喷码废气、钎焊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相关标准。

3、固废:运营期废铜线、废铜管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包装废物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

大埔县建达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大埔县大麻镇青里村竹头坑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在原有一条年产4万m3预拌混凝土生产线的规模上,扩建一条年产4万m3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扩建后生产规模增至8万m3预拌混凝土。

1、废水: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搅拌机、运输车辆、作业地面清洗、试验室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2、废气:运营期粉尘排放执行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规定;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标准。

3、固废:运营期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砂石渣收集后作为商品砼生产原料再利用,废试块暂存于废料存放区,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大埔县富华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大埔县富华木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集中工业区

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拟投资125万元对燃煤锅炉改造成生物质颗粒锅炉,兵扩建一条家具生产线。原项目年产木制品人造板18万立方米不变,增加生产木制品家具50套/年。

1、废气:运营期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压板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封边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2、固废:脲醛树脂桶统一收集交由供应商回收

3、噪声:机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