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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7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上半年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梅州市政府网  时间:2017-10-31 09:33: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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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7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上半年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7月25日下午,梅州市政府将召开2017年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十件民生实事进展。

 

 

  为了科学、准确选好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我市专门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2017年梅州市群众最关注的十件民生实事”调研,该中心出具了数据详实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自去年11月份开始,市政府正式启动了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谋划工作。按照覆盖面广、惠及面大、群众关注、上下联动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围绕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关爱特殊群体、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就业和创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环境治理等十个方面,充分征求全市各界意见,最终确定了40项具体任务。工作任务下达后,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牵头单位认真制订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狠抓落实,目前总体进展比较顺利。截至6月30日,2017年市十件民生实事40项具体任务中,已有10项提前完成,占项目总数的25%,剩余30项正按计划加紧推进中。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共有5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2项

  1、“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5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80元”,至6月底,全市共有1177名孤儿受益。

  2、“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178元提高到2828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至6月底,全市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为3854元。据统计,2017年全市预计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7亿元,将惠及20多万困难群众。

  另有3项任务正在推进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目前,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做好资金归集、系统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我们将按省有关要求,确保在2017年7月底前按照新标准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补发2017年1至6月份的调整提高部分,全市约57.5万城乡居民将受益。

  2、“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19元、191元提高到457元、206元”: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于5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州民字〔2017〕42号),公布了《2017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确保从2017年1月1日起,城镇最低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最低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城镇最低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为457元、农村最低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为206元。至6月底,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区、五华县已达标,其他县正在加紧推进中。据统计,2017年全市预计投入低保金4.57亿元,将惠及困难群众16.77万人。

  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88元以上,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于5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州民字〔2017〕42号),公布了《2017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确保从2017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8088元/人年以上,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6月底,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区、五华县已达标,其他县正在加紧推进中。据统计,2017年全市预计投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3亿元,将惠及困难群众1.5万人。

  二、加大扶贫济困力度

  共有2项具体任务,均正在推进中

  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和初中3000元,高中和中职(含技工)5000元(含国家助学金),高等专科10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高中2500元、中职(含技工)3500元、高等专科5000元”:目前,符合条件学生的信息资料已核实完毕并报省,待省下达专项资金后,将尽快发放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银行卡。

  2、“新开工建设3791套(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2809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80户”:棚户区改造方面:因受征地拆迁和天气等因素影响,此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碰到较多困难和问题,进展相对较慢。至6月底,全市新开工1092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含货币补偿541户),完成率28.81%。基本建成950套(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完成率33.82%,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0户,完成率16%。下来,我们将抢抓施工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农村危房改造方面:6月初,根据省住建厅、省扶贫办《关于核查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与建档立卡系统不能匹配名单的通知》(粤建村函〔2017〕1496号),我市住建局、市扶贫局组织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系统不能匹配的农户进行逐户核实,对不符合2017年改造条件的农户及时剔除或替换。经汇总,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为11502户,已上报省住建厅,但目前省仍未向各市下达具体任务数。下来,我们将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关爱特殊群体

  共有4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1项

  “支持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教育矫正”项目已完成。至6月底,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共9家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另有3项任务正在推进中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至6月底,各县(市、区)已按要求调整新的补贴标准,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平远、大埔、丰顺、兴宁已由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份发放。下来,我市将进一步规范该项补贴发放时间,其他按季度发放的县(市、区)将逐步调整为按月发放。据统计,至6月底,全市约有9.9万名残疾人受益,其中4.22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5.68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2、“新建53个和规范运行58个社区残疾人康园中心”:目前,新建53个社区康园中心任务中,已有5个完成场地建设工作;8个正在建设;剩余26个已完成选址,准备开工。全市已建58个社区康园中心中,有46个实现规范正常运行。据评估,此项政策的实施,共有近3000名残疾人受益。

  3、“新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1间、检测筛查实验室10间、检测点100个”: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1间)建设方面,该实验室设在梅州市人民医院。目前,已制定《梅州市人民医院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验室建设要求,已完成了设计装修图稿和4名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正在进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10间)建设方面,梅州市中医医院、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已通过评审验收;平远县人民医院、蕉岭县中医医院筛查实验室已完成建设,待市级评审;其余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正在有序推进选址、改建以及仪器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艾滋病检测点(100个)建设方面,平远县石正镇、长田镇和八尺镇卫生院已完成建设,其余筛查点预计可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共有7项具体任务,已完成4项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8万元提高到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在原限额基础上提高1000元至6.5万元不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从30元提高到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150元提高到500元,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2万元降为1万元,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16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我市人社、财政部门于1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梅市人社〔2017〕11号),调整了上述4项医疗保险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约470万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受益。

  另有3项任务正在推进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省财政厅已印发《关于下达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7〕105号),我市财政、人社部门已草拟了落实方案,拟对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待市政府作进一步研究审定后将尽快抓好贯彻落实。

  2、“规划扩建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梅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该项目选址定于梅州城区客都大道北边的政府筹备地,总投资预计4.8亿元。目前,项目已立项,可研、环评、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和项目规划正在编制中;市相关部门正做好建设用地解押、供地等工作;正在落实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推进项目建筑设计招投标前期工作。

  3、“升级改造全市2040间村卫生站”:目前,各县(市、区)的村卫生站建设有序推进中。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995间村卫生站完成了升级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占全年目标任务的48.6%,其余1045间卫生站升级改造工作正按计划推进中。

  五、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共有3项具体任务,2项已完成

  1、“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从农村扩大到城市,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据统计,全市共有34243名学生受益。

  2、“农村边远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此项政策已于2017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据统计全市共有27634名教师受益。

  另有1项正在推进中

  “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目前,已完成了2017年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3321名学生受益。秋季学期的发放工作,将按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抓好落实。

  六、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

  共有7项具体任务,均在推进中

  1、“改造城区670个小区供水管网”:至2017年6月,已累计完成城区208个小区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占工作任务总量的31.04%,其余462个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动工建设梅州城区2所学校”:2所学校分别为梅州市实验小学和梅江区芹洋学校。梅州市实验小学:项目选址于梅江区三角镇上坪安置区旁,总投资9276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征地、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办理和设计、监理招标开标等工作,正在推进修建性规划调整工作。下一步将推进人防审批、水电报装等工作。梅江区芹洋学校:项目选址于梅江区芹洋半岛安置区侧,总投资3.8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341亿元,占总投资的32.14%。已完成工程预设计、设计和勘查招标等工作;学校修详规已获批,正在办理人防缴费工作;7月中旬可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所需的材料正在准备中。

  3、“动工建设梅州城区2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共停车场分别为足球文化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地下停车场和剑英湖片区两馆地下停车场。足球文化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地下停车场:项目选址于梅江区文化公园东较场片区,总投资3亿元(包括新建体育场馆设施及文化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额300万元,已开展地下室土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工程土盯墙施工,完成工程总量的1.5%,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地下室停车场主体结构施工。剑英湖片区两馆地下停车场:项目选址于江南新城剑英湖南侧,将结合梅州城市馆、青少年科技馆人防工程建设约1400个车位的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包括两馆),目前已完成投资约7000万元,已完成支护桩工程、土方工程和基础垫层、塔吊安装等;完成地下室底板防水施工10000平方米,完成工程总量的50%;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停车场主体结构施工。

  4、“建设新峰桥至205国道30米路”:项目总投资7300万元,目前已完成立项、测绘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征地拆迁工作,待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后即可进场施工。

  5、“建设华南大道田家炳医院侧、彬芳大道喜多多超市侧、嘉应中路学艺路口3个地段人行天桥”: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等前期工作(建设华南大道田家炳医院侧人行天桥受道路路幅规划调整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影响,将与华南大道建设同步实施),预计可在1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

  6、“建设锭子桥至嘉应学院西校门路段16座公交站亭”: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等前期工作,预计可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7、“完成100个“文化驿站(台)”建设”:目前,已完成了100个“文化驿站(台)”的建设选址工作,已进入到规划设计阶段。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到位。

  七、促进就业和创业

  共有2项具体任务,均在推进中

  1、“扶持创业2500人、城镇就业25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0人”:我市人社部门一是大力实施有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政策,采取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提高和扩大各项扶持创业的补贴标准及对象范围、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措施,帮助创业,带动就业。1-6月,扶持创业143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52%。二是通过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帮助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1-6月,城镇新增就业1593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63.7%,新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28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8%。

  2、“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1万人”:我市实施打破省内省外、城乡户籍限制,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实施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今年1-6月,全市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526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2.65%。

  八、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共有4项具体任务,1项已完成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该项政策已落实,1-6月累积发放金额约1202万元,惠及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共17092人。

  另有3项任务正在推进

  1、“实施266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该项目年度总投资为96637万元,至6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40805万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42.23%。

  2、“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目前,已累计完成145.6公里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占年度建设任务的36.4%,完成投资5843万元。

  3、“在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今年,我们对全市共117家农贸市场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其中46家为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快检对象。从201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检测机构共计完成蔬菜、水产品、肉蛋类等食用农产品快检50822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及商家,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加强环境治理

  共2项具体任务,均在推进中

  1、“建设34座污水处理厂、330公里污水管网和15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各县(市、区)正在加快开展项目PPP的各项工作。目前,蕉岭县的PPP项目已正式开工,已累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0%;梅县区、丰顺县、兴宁已完成项目采购工作,正全面推进项目实施;五华县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镇级已完成项目采购,村级已基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梅江区三镇四厂已挂网招投标;平远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续建工程已完成项目立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已挂网招标,村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EOP项目已挂网招投标。大埔县14个镇20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挂网招投标。

  2、“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我市住建部门于3月份印发了《梅州市2017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共4项具体任务,均在推进中

  1、“建设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山教育基地、梅江河道芹洋半岛三处消防取水码头”:目前,已完成了消防取水码头的选点工作,正委托设计院勘探和设计消防取水码头。

  2、“实施500公里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目前,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批复、工程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将按计划于7月份正式开工建设。

  3、“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在2016年完成梅江区、梅县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共安排7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和五华县等6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截至6月30日,上述6个县(市)已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设计书编制,并经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正在开展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据统计,目前已完成51个乡镇的野外调查工作,占应完成调查任务的61.5%。

  4、“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24个、升级改造44个自动气象站”:24个新建站点的安装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44个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任务中,至6月底已完成了18个站点的升级改造任务,剩余站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上半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项目因受征地拆迁和天气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相对滞后。下一步,市政府将以更大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并落实更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强协调,各方联动,全力加快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