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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知县斩翰林
来源:大埔县信息网络中心  时间:2014-10-22 16:26: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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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以告,号森湖,湖寮镇双坑村人。清乾隆廿七年(1762年)举人,选授直隶安肃县知县。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勤慎办政,不惮辛劳,有良吏之风范。
  安肃县有恶妇杜氏,年三十余,泼辣奸险,结交官吏,开设娼局,诱骗富家子弟,从中勒索钱财,众莫敢惹,当时人称其“毛老虎”。
  该乡翰林洪上达,曾任兵事,年五十余,因病谢职家居。他与恶妇杜氏互相勾结,横行乡里,百姓深受其害,怨声载道。该乡有一民妇姜氏,年轻貌美,其夫华少连常外出经商。翰林垂涎其美,遂与杜氏密谋,把她骗至杜氏家强奸,并抢夺回家为妾。其夫恐为其所害,不敢上告,只好低首饮泣。
  何知县到任后,体察民情,查访民间隐情,探知姜氏实情后大为震怒。因洪上达是翰林身份,不敢贸然缉捕,乃设一计,一日具帖请洪翰林赴宴,密遣干员一人乔装算命先生到其家,赚出其所夺之妇姜氏,尽得其情,并告知新任县吏为伊申冤,要她传讯之日大胆到堂,控诉洪上达的罪行,同时通知其夫华少连上告。
  事隔多日,翰林设宴答谢何知县,何心生一计,带领善武强役等数人,跟随赴宴,宴饮甚欢时,何乘机对翰林曰:“闻老大人新纳贤姬一人,色艺双全,何不请来一见。”洪翰林一时颇觉尴尬,时宾客满堂,甚难下场,为装镇静,乃呼妇出堂敬酒。妇与县令前日曾有暗约,今日相召,知其必有良谋。便头裹白布,身穿素服,大步出堂喊冤,诉求县令将佢送返夫家,严惩洪贼,一时满堂肃静。何知县立即命令二名差役带妇回衙,顿时满堂混乱,宾客惊散,洪翰林心知不妙,神情沮丧,手足无措。
  何知县回衙后,立即逮捕“毛老虎”杜氏,下狱待判。一面命该民妇姜氏之夫上告,安排姜氏留衙作证。洪翰林曾任过兵部主事,在刑部又有亲戚,谅小小知县,不敢怎样难为他,便用厚礼行贿何知县,请他留个余地。但何知县不贪银物,不畏强暴,执法如山,下令剥下翰林衣冠,押下牢狱。
  案情终审后,判洪上达斩罪;恶妇杜氏同谋帮凶,判处终身监禁。何知县将本案情及其往日所犯案情,上报于省宪,抚台上奏朝廷。当时乾隆执政,号称贤君,见奏本后甚怒,认为有辱士林,败坏纲纪,旨下按原判处理,命就地执行。
  此案完结后,大快人心,一朝除二恶,万民沾大恩。县民敲锣打鼓,送金字匾给何知县,文曰:“执法青天”。上司赏其才智,呈报朝廷批准,擢升冀州知州。
  (谢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