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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味”写入地方性法规
来源: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2020-04-07 18:38: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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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大幅提高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用专章对食用野生动物予以全面规范,将禁食范围限定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这与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定保持一致,确立了我省“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

  为确保全面禁食要求落实到位,条例对全链条监管作出详细规定,分别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主体提出明确责任,并相应制定了罚则,其中对食用者,规定食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条例修订出台后,预计我省将有一批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农户不得不转产,其中影响较大的产业种类有竹鼠、豪猪等养殖。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给予一定补偿,目前已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补偿方案,确保全面禁食制度不影响我省脱贫攻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