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将影响其高中录取。
该《方案》实施对象为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并逐步向上滚动至全体初中学生。2020年9月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仍适用原《梅州市初中学生素质评价手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达标情况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评价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结果将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参考;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达条件;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