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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日前,市政府发布于市辖区范围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的通告,明确我市将在梅江区、梅县区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据了解,市辖区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4月全面展开,2020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