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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韩江干流、梅潭河、汀江及梅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12-27 17:14: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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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2019]1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埔县韩江干流、梅潭河、汀江及梅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2019年大埔县划界河流为韩江河段43 km;梅江河段22 km;汀江河段55 km;梅潭河段83 km,全长20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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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水系图


  二、河道管护要求
  (一)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及高杆作物。
  (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存放物料等活动。
  (五)禁止围垦河道。
  (六)禁止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  

 

  附件:1. 大埔县韩江干流、梅潭河、汀江及梅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报告.pdf

     2. 大埔县韩江干流、梅潭河、汀江及梅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图集).pdf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