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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1-20 10:30: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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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截止2020年1月31日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在2020年2月28日前持相关年审资料到大埔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附:大埔县逾期未年审车辆一览表(至2020年2月28日止).XLS

  特此通告。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