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大埔县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截止2019年08月31日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请涉及的经营者在2020年06月22日前持相关年审资料到大埔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附:大埔县逾期未年审车辆一览表.xlsx(至2020年6月22日止)
特此通告。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