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2020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要求,大埔县游泳场所一共有9家,部分游泳场所因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尚未对外开放。7月中下旬,大埔县卫生监督所会同县疾控中心对大埔县开放6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水质样品6家,监督抽检结果均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立即整改,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1、样品采集
现场采集各家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泳池水样,每个场所采集深水区、浅水区或儿童区的水样各1份。
2、检测项目
本次检测指标包括pH值、尿素、游离性余氯、浑浊度、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等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各项指标合格值如下:
opH值:7.0~7.8
o尿素:≤ 3.5 mg/L
o浑浊度:≤1/ntu
o游离性余氯:0.3~1.0mg/L
o细菌总数:≤200 cfu/ml
o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3、判定标准
在每家游泳场所采集的所有水质样品中,经检测,若有1份水样在 pH值、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等6项指标中有任一项检测结果不合格,则该游泳场所水质检测不合格。
4、检测结果
大埔县卫生监督所
2020年8月3日
市民请注意
选择游泳场所时请查看如下内容:
✦查“公示”:查看游泳场馆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等,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查“标识”: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禁浴标志。
✦查“自检”:查看游泳场馆当日的水质检测公示情况,比如水温、pH值、余氯等
✦查“水质”:游泳池水应清澈透明、无漂浮物,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水底无沉淀物、周边环境应干净卫生,游泳池壁无藻类生长或污垢。
✦查“设施”:游泳场所内是否设有下水前的泡脚池、是否配备淋浴场所及其它卫生设施。
市民朋友,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松懈,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不要到游泳场所游泳,应佩戴口罩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