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大埔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公告
来源: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07-25 10:00:0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大埔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大埔县各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25至40周岁(即1977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3日期间出生),限本人本镇户籍;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
  6. 熟悉电脑操作;
  7.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有两年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或者三年以上其他法律从业经验的;
  (2)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其他部门调解工作经验的;
  (3)建档立卡的贫苦户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2日、3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
  (5)同版近期彩色免冠大1寸照片3张;
  (6)其他有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张。
  4、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人选确定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四)政审。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
  经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司法局公布栏公示。
  (六)试用和聘用。
  1.招聘合格者,与大埔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属编制外临时用工性质。
  2.聘用人员月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
  3.聘用期限为一年。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埔县司法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