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相关经营业户:
为加快推进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1939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有效期届满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的相关业户进行清理。请涉及的相关经营业户在2018年12月21前持有关资料到大埔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证件延续手续。否则将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1:
大埔县逾期未换证道路运输业户一览表(至2018年12月17日止)
附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换证过期的业户
特此通告。
大埔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