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8年9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大埔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贯穿始终,限时按项逐条进行整改,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县审计部门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积极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持续跟进审计整改情况,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审计涉及的相关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底,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问题金额2975.45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5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无预算支出挂帐2.55亿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暂存暂付挂帐清理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核查,摸清挂帐金额,通过强化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可支配财力,进行逐年清理消化。至2018年9月底,已消化8300万元,其中:县畜牧兽医局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经费2100万元已列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2018年4月19日已转账列支;湖寮镇征地费用6200万元已列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2018年4月26日已转账列支。其余无预算支出17209万元,县财政局将通过制订清理方案,逐步完成消化。
(二)关于多列基金支出783.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多划省级部分(235.0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退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16〕45号)文件的退库程序,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30日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退库资料,10月份通过资料审核,省财政厅将于近期办理;多提县本级部分(548.45万元),由于上年计提部分已列财政支出,将于本年末从应计提部分核定后再作抵扣处理。
(三)关于未收回借款利息收入363.8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县财政局尽力催收,2017年捐赠款180万元已于2018年10月31日清收入库。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争取尽快将2018年捐赠的183.81万元清缴入库,早日完成审计整改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涉及的26个预算部门和单位积极认真推进整改,对能落实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对限于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均作了表态或承诺今后将规范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具体如下:
(一)收支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上缴县财政1282.97万元;有关违规收取工作经费68.1万元问题,相关单位除退回有关个人外,已按规定上缴县财政;挤占专项资金及违规发放“两不具备”搬迁补助问题,相关单位已调帐及追收归还原渠道 23万元;虚列办公用品等支出、应收未收租金、多报加班补助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向有关单位、人员收回并上缴县财政,涉及金额49.5万元;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付工作经费及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相关单位表态今后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新增固定资产未入帐609万元、工程投入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67.33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补记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验收手续不完善5.22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往来款长期挂帐未及时清理797.7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进行清理;处置小车未报批涉及金额32万元问题,至目前未落实整改。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费用0.63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审计期间向有关人员收回报销款;在规定科目外列支公务接待费85.4万元及公务接待报销凭证不齐全150.74万元问题,相关单位表态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完善了部分公务接待支出手续;关于会议费支出手续不齐全7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议费支出管理规定。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8个单位工程项目未办理立项、报建、邀标等手续问题,相关单位表态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县有关部门根据我县实际出台了3项制度,对建设工程执行程序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有11个单位工程结算未送相关机构审核1040.99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补送财政审核;有12个单位多付工程款28.93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回多付的工程款;有5个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向中标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115.11万元问题,相关单位表态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有1个单位违规对外投资200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100万元,另外100万元与对方签订了补充财产抵押协议;有关白单支付、白条抵库、会计核算不实、未规范使用票据、大额现金支付、付款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相关单位以调帐、取得发票、完善支付手续等方式进行了整改,但部分单位整改还未完全到位,存在屡审屡犯的情况。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未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调整问题,相关单位已根据要求调整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关于督查组未按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督查,未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问题,相关部门表态将加强日常督查,健全督查机制。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制订的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台账内容不够细化等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了《大埔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内容、工作目标、投资额度,项目开始实施时间、完成时间、进展情况,明确牵头人、责任人,定时汇报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关于基层卫生院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1.5亿元资金闲置问题,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推进,至9月底,资金使用基本落实到位,财政仅结存未拨付1871.96万元,待工程结算审定后,将全部下拨,预计年底可拨付完毕。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未拨付使用,涉及金额240万元问题,2018年4月,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28名,但从招聘结果来看,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因此,该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为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县卫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待遇。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全县有4户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未按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开工问题,县住建局已调整该4户任务列入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计划。
2.关于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方式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问题,县房管局自2018年起已按规定按季度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3.关于有关部门违规将1户集中供养五保户列入2017年危房改造对象问题,有关部门已取消该户危房改造对象资格。
(二)专项资金审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问题,相关单位表态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规范签订合同;1个项目多付征地补偿款14.24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多付的征地补偿款;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30万元问题,工程已完工结算,超进度支付的工程款已在结算中抵除,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个项目工程结算未送财政部门审核37.35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补送财政部门审核。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有2个项目错套单位多付工程款8.73万元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向承建方收回;有关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施工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表态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六、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建议
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工作。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规定,通过“处置、收回、增缴、整合”等形式,加大各类存量资产和资金清理统筹力度,对项目已经完成或终止形式形成的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注重民生、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调度、整合优化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力度,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二)关于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议
根据《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7〕303号)等规定,为加快我县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避免设计和施工的矛盾,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缩短建设工期,经2018年8月2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招标,同时按片区分两个项目立项招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关于加强守法遵规意识,严格执行财经法纪的建议
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建章立制,及时印发各项管理规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规。一是印发了《大埔县异地交流干部省内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交通费定额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埔府办〔2018〕49号)、《关于开展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转嫁公务接待费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埔财行字〔2018〕24号)和《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及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埔财行字〔2018〕25号)等文件,大力开展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转嫁公务接待费用及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大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埔府办〔2018〕29号)及《关于规范大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埔府办建管〔2018〕1号)等文件,加强和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对部分因客观条件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加强综合调研和分析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持续关注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跟踪有关问题的整改效果,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