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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9-01-03 16:4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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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坚持审计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实施了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发挥审计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县、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8个,查出违规金额624.6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200万元。审计作出处理上缴财政59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万元,调账处理金额44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6条,审计移送处理2宗。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积极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基本稳定。2017年,县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应对经济下行态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基本完成了全年收支计划。全县财政总收入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财政总收入达到37.6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亿元,比上年增加1017.47万元,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亿元,其中安排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和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29.02亿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4%,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加强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略有结余。2017年,县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全县财政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政资金支出基本合法,资金管理水平同比提高。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亿元、总支出36.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9830.9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05亿元、总支出6.0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55.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3737.24万元、总支出3574.3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2.91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6.5亿元、总支出3.8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6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无预算支出挂账2.55亿元。2017年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未纳入年初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的情况下,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无预算支出2.55亿元,用于城市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项目支出。
  (二)多列基金支出783.5万元。2017年度土地出让面积32.64万平方米,土地出让纯收益979.38万元,按规定应划出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95.88万元,但县财政按纯收益总额979.38万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多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783.5万元,其中多划省级235.05万元,多提县级548.45万元。
  (三)未收回借款利息收入363.81万元。延伸核查县财政局下属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发现,其出借梅州紫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本金于2017年7月已收回,但2014年1月1日至还款日应计利息363.81万元,截至2017年底仍未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县工商局、文广新局、司法局、粮食局、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卫计局、县府办、安监局、经信局、老区办、农业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公安局、县纪委、进修学校、县委党校,青溪镇、光德镇、高陂镇、桃源镇、三河镇、西河镇、枫朗镇、大麻镇等26个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有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未将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处置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282.97万元。
  二是有2个单位违规以培训费、协作费、购买设备款等名义收取工作经费68.1万元。
  三是有3个单位挤占挪用“两不具备”、防洪堤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办公经费,涉及金额14万元。
  四是有1个单位违规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两不具备”搬迁补助,涉及金额9万元。
  五是有3个单位虚列办公用品、耗材等支出,涉及金额23.73万元。
  六是有3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付工作经费107万元。
  七是有3个单位应收未收房产、场地租金,涉及金额22.58万元。
  八是有3个单位收取的房租、场地租、管理费等收入88万元未申报纳税。
  九是有1个单位支出不合规,多报加班补助及列支非本单位发票等,涉及金额3.19万元。
  十是有2个单位购买办公设备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9.43万元。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一是有13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609万元。
  二是有1个单位有1宗工程已投入使用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7.33万元。
  三是有1个单位购入固定资产验收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5.22万元。
  四是有1个单位处置小车未报批,涉及金额32万元。
  五是有1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797.7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费用,涉及金额   0.63万元。
  二是有4个单位在规定科目外列支公务招待费,涉及金额85.4万元。
  三是有18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报销凭证不齐全,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50.74万元。
  四是有1个单位会议费支出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7万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有8个单位工程项目未办理立项、报建、邀标等手续,涉及投资总额3043.67万元。
  二是有11个单位工程造价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机构审核,涉及金额1040.99万元。
  三是有12个单位因超过规定税率结算或错套单价,多付工程款28.93万元。
  四有5个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向中标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 涉及金额115.11万元。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违规对外投资200万元。
  二是有10个单位用白条单支付办公用品、零星工程等费用,涉及金额344.61万元。
  三是有3个单位用白条抵库,涉及金额211.46万元。
  四是有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实,少列单位收支78.4万元。
  五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收取市场管理费9.12万元。
  六是有1个单位超标准计提工会经费4.75万元。
  七是有9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使用大额现金结算,涉及金额166.36万元。
  八是有1个单位支付征地补偿款结算清单与明细签领表不一致,结算清单金额比明细表金额多6.48万元。
  九是有7个单位付款手续不完善,有些支出无明细清单、无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名,支付慰问金无具体慰问对象等,涉及金额150.10万元。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2个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
  一是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未根据工作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二是督查组未按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督查,未形成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难以及时发现“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制订的实施方案不够具体,台账内容不够细化。二是基层卫生院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1.50亿元资金闲置。三是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未拨付使用,涉及金额240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配合省审计厅组织实施我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全县有4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未按要求在2017年10月底前开工。
  二是有关单位未按规定方式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涉及金额35.17万元。
  三是有关部门违规将1名集中供养五保户列入2017年危房改造对象。
  (二)专项资金审计
  对2013年度高陂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014年度大埔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湖寮镇岭下高圳中医院征地项目财政财务收支等3个民生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二是有1个项目多付征地补偿款14.24万元。
  三是有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5.3万元。
  四是有1个项目工程结算未送财政部门审核37.35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家炳二中修缮工程、田家炳实验中学广场工程、青溪长丰至茶阳花窗联络线公路改造工程等3个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工程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2个项目错套单价多付工程款8.37万元;有3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二是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41.84万元。
  三是有3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是有1个项目存在超概算投资、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无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单位无资质、未办理施工质量监督手续、工程验收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部门将按照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59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4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安排预算,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要利用好涉农项目资金,杜绝资金闲置浪费,确保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财政资金核算和管理,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结果;尽快制定无预算支出挂账化解计划,逐步清理消化挂账余额。
  (三)加强守法遵规意识,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规范公务接待和公用经费支出。要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评审规定,强化监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责任,防范和控制工程造价虚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