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张足英、谢衍美、谢埔达、谢广达、谢雪辉
被继承人:谢基祥
申请人张足英、谢衍美、谢埔达、谢广达、谢雪辉、因继承被继承人谢基祥的不动产权,于2020 年3月 18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谢基祥于 2018年 12月1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经济开发区(教长坝)C39-4号证号:埔府国用字(2007)第32817号、粤房地证字第C4511909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谢衍美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3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