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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07 17:32: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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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丘月娣、曹昌明、曹惠明、曹芬明

  被继承人:曹流祥

  申请人丘月娣、曹昌明、曹惠明、曹芬明 因继承被继承人曹流祥 的不动产权,于2014年7月 07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曹流祥于 2019年 7 月30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茶阳镇经济开发区新城富丽家园402房  证号:埔府国用字(2010)第42209号、粤房地权证大埔产字第0000002871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丘月娣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4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