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许存英、林伟元、林伟清、陈巧珍
被继承人:林利才
申请人许存英、林伟元、林伟清、陈巧珍 因继承被继承人林利才 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1月 15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林利才 于 2019年 4 月 2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新寨段东侧翰林华府第9幢1905房 证号:粤(2020) 大埔县 不动产权第0000565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许存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4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