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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4-07 17:33: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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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许存英、林伟元、林伟清、陈巧珍

  被继承人:林利才

  申请人许存英、林伟元、林伟清、陈巧珍 因继承被继承人林利才 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1月 15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林利才 于 2019年 4 月 2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新寨段东侧翰林华府第9幢1905房 证号:粤(2020) 大埔县  不动产权第0000565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许存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4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