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廖俊秀、廖昌海、廖昌福、廖小琴
被继承人: 连八珍
申请人廖俊秀、廖昌海、廖昌福、廖小琴因继承被继承人连八珍的不动产权,于2020 年4 月 30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连八珍于 2019年 12月 27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新寨段东侧翰林华府11幢1002房,证号:粤(2020)大埔县不动产权第0002083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廖俊秀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4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