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赖段英、黄瑞昌、黄永昌、黄继昌、黄裕昌。
被继承人:黄敏。
申请人赖段英,黄瑞昌,黄永昌,黄继昌,黄裕昌 因继承被继承人黄敏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5 月12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黄敏于 2002年4 月1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五巷五号粤房字第0809820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63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黄永昌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