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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14 09:39: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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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赖段英、黄瑞昌、黄永昌、黄继昌、黄裕昌。

  被继承人:黄敏。

  申请人赖段英,黄瑞昌,黄永昌,黄继昌,黄裕昌 因继承被继承人黄敏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5 月12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黄敏于 2002年4 月12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五巷五号粤房字第0809820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5636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黄永昌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 月12日